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耒阳市三都镇坳下垅煤矿超深越界开采处罚
作者:佚名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2-6 10:39:44

 

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

 

被处罚单位:耒阳市三都镇坳下垅煤矿

法定代表人:谢云开

单位地址:耒阳市三都镇

     由: 超深越界开采

经查,耒阳市三都镇坳下垅煤矿创办于1987年,属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矿。20065月换发了新的《采矿许可证》。20059月,该矿因主井落位超深被我局依法查处。20065月,我局委托湖南省地质研究所对该矿再次进行井下鉴测,鉴测结果证实该矿51526162 煤层均超深越界开采。经测算及经济综合分析,该矿实际超深越界开采煤矿资源为1022.56吨,非法获利57141.35元。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二、三条和《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二、二十五条之规定,属超深越界开采。

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06822召开案件集体会审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第四十条和《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决定对耒阳市三都镇坳下垅煤矿的超深越界开采行为作出如下处罚:

1、责令立即停止超深越界开采行为,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,并打好永久性密闭;

2、没收违法所得57141万元;

3、处以罚款9万元。

    限被处罚人在接到本决定书15日内将上述款项合计:147141万元缴至指定银行帐户,逾期不履行,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

如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60日内向衡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衡阳市国土资源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OO六年九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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