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衡 阳 县 国 土 资 源 局
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国有资产的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我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西渡镇新正街69号、新建路1号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国有资产(华岳动力机械总厂原衡阳柴油机厂)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,规划设计指标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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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号 |
位 置 |
土地面积 |
地上建筑物面积 |
用途 |
出让
年限 |
规划设计条件 |
起始价 |
竞买
保证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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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 |
建筑密度 |
绿地
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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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国土资
(2007)出
字第5号 |
新建路1号 |
29489.0m2 |
28319.51m2 |
商业居住 |
50 |
1.8~2.2 |
28-30% |
35% |
2080万元 |
6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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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正街69号 |
16002.1 m2 |
二、竞买人范围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,其他组织和个人(除法律另有规定外)均可参加竞买。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
三、竞买申请的办理
有意竞买者执竞买申请书,营业执照副本,法人代表资格证明,法人(个人)身份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,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)等有关资料,于2007年5月25日至2007年6月16前到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索取相关文书,提出竞买申请,办理报名手续,报名时须交清竞买保证金(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存到指定帐户),竞买保证金可抵交成交价款,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,不计利息。
四、挂牌时间及地点
1、挂牌地点:衡阳县土地储备中心;
2、挂牌时间:2007年6月17日上午8:00时至2007年6月30日上午9:30分;
3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五、付款方式
买受人须于成交日之日起3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。
六、现场踏勘
衡阳县国土资源局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,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。
七、其他
1、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供地,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。
2、本次出让连同地上建筑物、机械设备、车间砂箱及陈存五金配件等进行捆绑出让(具体见清单)。
3、挂牌时竞买人须交1500万元准备金到指定的银行帐户。
八、联系人地址和电话
地 址: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103号(衡阳县国土资源局)
联系人:戴朝晖 文湘汇 联系电话:13875729488 13875690333
衡阳县国土资源局
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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