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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科室:测绘勘查科
总时限:30个工作日
流程:收件→受理初审→科长审查→主管局长审批→盖章呈报→省厅审批→归档
所需材料:
1、申请报告;
2、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《测绘资质申请表》一式四份;
3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;
4、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;
5、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、任命或聘任文件、合同、毕业证书、身份证;
6、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;
7、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;
8、测绘技术、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;
9、单位住所证明;
10、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;
11、电子报盘一份;
12、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已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若申请注册内容变更的,与新办资质认证程序一致。 |